近期,我们注意到部分个人或组织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以《楚雄日报》名义开展各类活动,或发布不实信息,对公众造成误导,亦对本报声誉产生不良影响。为维护广大读者权益及本报正常运作秩序,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:
1.关于《楚雄日报》基本信息
《楚雄日报》为经批准设立的新闻出版单位,长期致力于提供本地区新闻资讯及文化传播服务。本报始终坚持客观、真实、优秀的报道原则,所有正式出版物均通过正规渠道发行,未授权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代理征订、采访、经营活动。
2.关于虚假活动的澄清
近期出现的所谓“《楚雄日报》读者俱乐部”“专题采访组”“年度评优活动”等均与本报无关。此类活动常以收取费用、征集材料为名,要求参与者支付一定金额。本报郑重声明:从未组织或授权任何机构开展此类活动,公众如遇类似情况,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核实。
3.关于授权合作的说明
本报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仅限于经书面确认的特定项目,合作方信息均通过官方公告栏公示。未取得正式授权而使用《楚雄日报》名称、标识、刊号的行为均属侵权,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4.关于订阅与投稿渠道
本报订阅服务仅通过邮政系统及本报发行部门办理,投稿仅接受指定邮箱及书面邮寄。任何以“内部渠道”“快速发表”为名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均属欺诈,请读者通过公开公布的正式渠道联系办理。
5.关于虚假广告的提示
部分冒用本报名义发布的商业广告,常包含“限时优惠”“专业福利”等内容,此类信息均非本报发布。本报广告业务均严格审核,所有商业信息均标注广告标识,请读者注意辨别。
6.关于侵权行为的应对
对于假冒本报名义开展活动、印制出版物、建立网络平台等行为,本报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。同时提醒公众,如对信息真实性存疑,可拨打本报公开电话咨询(为避免号码违规,此处不列具体号码,实际发布时需补充)。
7.关于社会责任与承诺
《楚雄日报》将持续恪守新闻职业道德,杜绝有偿新闻、虚假报道。我们呼吁公众共同监督,如发现可疑情况,欢迎通过正规渠道反馈,本报将及时核查处理。
8.关于网络传播的说明
近期部分网络平台出现冒充本报账号、转载不实内容的现象。本报目前未开设任何短视频平台账号,仅通过官方网站及主流新闻平台发布信息,其他同名账号均属侵权。
9.关于纸质版权的声明
本报所有文字、图片、版式设计均受著作权法保护,未经许可,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转载、复制、改编。如需使用相关内容,须事先取得书面授权。
10.关于质量反馈机制
本报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,如发现报纸印刷质量、投递时效问题,读者可向发行部门反映。对于内容差错的更正,将在后续版面中及时刊登说明。
11.关于历史资料的查询
如需查阅过往报道,可至本报资料室预约查询。任何声称提供“《楚雄日报》内部数据库”的商业服务均未获授权,其数据完整性、准确性均无法保证。
12.关于人才培养体系
本报工作人员均通过正规招聘程序录用,从未委托培训机构开展“保荐入职”活动。任何收取培训费、保证金承诺入职的行为均与本报无关。
13.关于品牌活动的说明
本报主办的读书会、文化讲座等活动均为免费公益性质,举办时间、地点均通过报纸及官方平台提前公告,不设任何报名费用。
14.关于合作伙伴的甄别
经本报授权的合作伙伴均持有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书,公众可要求出示核查。对授权状态有疑问的,建议直接联系本报综合办公室确认。
15.关于版权交易的规范
本报文学作品版权交易均通过正规出版机构进行,不通过个人中介办理。任何声称可“代理版权转让”的私人渠道均存在法律风险。
本报将持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,加大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。同时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,注意甄别信息真伪,切实维护自身权益。对于本声明未尽事宜,将以后续公告为准。
